公安部关于《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,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,督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法落实安全责任义务,保障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个人合法权益,经充分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,我部起草了《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syjyc@vip.126.com。
3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4 号 网络安全保卫局(邮编:100741)。
4.将意见传真至:010-66262319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。
公安部2018 年 4 月 4 日